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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2022-06-0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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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常常说,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必须要有证据。我国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证据占有主导地位,往往只有提供的证据能确确实实的存在,才能帮忙法院尽快的查明事实的真相。那么试论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试论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基本特征: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

  (一)客观真实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二)证据的关联性指民事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的客观联系。

  (三)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试论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二、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二)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三)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六)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

  三、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可被分为八种,分别是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如下:

  (一)证据的客观真实性;

  (二)证据的关联性;

  (三)证据的合法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试论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主要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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