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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2018-12-28 15: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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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近年来房屋交易量不断增多,但是随之而来的,还有各类的房产纠纷。那么,民事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民事纠纷可不可以不出庭审理?一方当事人不出庭如何处理?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民事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别不同情况,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民事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二、民事纠纷可不可以不出庭审理

  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不可以不出庭审理案件,依据案件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婚姻这样的案件,当事人是必须出庭的,如果不出庭法院会拘传。

  三、一方当事人不出庭如何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 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如下: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

  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民事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民事纠纷可不可以不出庭审理,以及一方当事人不出庭如何处理。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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