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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未通知合议庭组成

刑事辩护
2021-08-15 15:2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议庭的组成是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集体审判裁决案件的组织形式,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基本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
  • 合议庭的组成具体原则: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独任审判以外,其他案件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合议庭进行。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等等
  • 合议庭组成人员一般在开庭时,宣布完法庭纪律后公示合议庭组成人员,如果有异议应该在这个时候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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