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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取保候审保证金会有没收

2021-04-0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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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笔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这一笔保证金就是保证犯罪嫌疑人按照规定要求随传随到,配合工作,那么什么情况会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哪些情况取保候审保证金会有没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情况取保候审保证金会有没收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哪些情况取保候审保证金会有没收

没收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去了哪里

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情况,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对一般违反规定的,可以责令改正或者没收保证金的一部分;属于严重违反规定,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可以将保证金全部没收。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没收保证金的审核批准程序,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要求复议的权利,防止随意没收保证金。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后,应当通知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上交国库,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规定》和本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各级公安机关在执行本通知和《规定》的过程中,要注意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对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决定不服怎么办

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哪些情况取保候审保证金会有没收的法律知识,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公安机关或者监察院规定的保证内容,那么取保候审保证金会有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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