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二手车买卖协议纠纷的管辖

2019-04-01 09: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现在很多朋友都眼馋自己朋友的新车,但受于自己资金有限,很多人只能买相对便宜的二手车,但随之而来的二手车的纠纷也比较多。那么,二手车买卖协议纠纷的管辖,是怎样的?二手车过户应准备哪些材料?二手车过户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二手车买卖协议纠纷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结合司法实践,找法网小编认为可以按照以下顺序来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二手车买卖协议纠纷的管辖

  1、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一种是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一种是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二、二手车过户应准备哪些材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 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三、二手车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1、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2、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3、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