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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设施有哪些

2018-10-1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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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安全设施在道路上市是很有必要的,它对减轻事故的严重度,排除各种纵、横向干扰,提供路侧保护和视线诱导,防止眩光对驾驶人视觉性能的伤害,改善道路景观等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交通安全设施有哪些呢?

  一、交通安全设施有哪些

  交通安全设施属于道路的基础设施,包括:安全护栏、防眩设施、隔离封闭设施、视线诱导标等。

  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撞设施、隔离栅、视线诱导设施、防眩设施、桥梁防抛网、里程标、百米标、公路界碑等。

交通安全设施有哪些

  (一)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主要起到提示、诱导、指示等作用。它主要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等主标志以及附设在主标志下的辅助标志。标志的支撑结构主要包括柱式(单柱、双柱)、悬臂式(单悬臂、双悬臂)、门架式和悬挂式几种。

  (二)交通标线

  交通标线的主要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它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等构成的。用于施划路面标线的涂料分为溶剂型、热熔型、双组分、水性四种,如果路面标线有反光要求,则在施工时,还应在涂料中掺入或在施工时面撒玻璃珠。突起路标根据其是否具备逆反射性能分为A、B两类:具备逆反射性能的为A类突起路标;不具备逆反射性能的为B类突起路标。

  (三)防撞设施

  防撞设施主要包括护栏、防撞筒等。护栏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失控车辆越过中央分隔带或在路侧比较危险的路段冲出路基,不致发生二次事故。同时,还具有吸收能量,减轻事故车辆及人员的损伤程度,以及诱导视线的作用。护栏的形式按刚度的不同可分为柔性护栏、半刚性护栏和刚性护栏,按结构可分为缆索护栏、波形梁护栏、混凝土护栏、梁柱式钢护栏、组合式护栏等,其中,波形梁护栏板又分为双波和三波两种。防撞筒的主要作用是吸收能量,减轻事故车辆及人员的损伤程度,同时也有诱导视线的作用。

  (四)隔离栅

  隔离栅的主要作用是将公路用地隔离出来,同时将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人和畜等与公路分离,保证公路的正常运营。它主要包括编织网、钢板网、焊接网、刺铁丝、隔离墙以及常青绿篱等形式。

  (五)视线诱导设施

  视线诱导设施主要包括分合流标志、线形诱导标、轮廓标等,主要作用是在夜间通过对车灯光的反射,使司机能够了解前方道路的线形及走向,使其提前做好准备。分合流标志、线形诱导标的结构与交通标志相同,轮廓标主要包括附着式、柱式等形式。用于轮廓标上的逆反射材料主要包括反射器和反光膜,其中,反射器有微棱镜型和玻璃珠型两种形式。

  (六)防眩设施

  防眩设施的主要作用是避免对向车灯造成的眩光,保证夜间行车安全。防眩设施主要分为人造防眩设施和绿化防眩设施,人造防眩设施主要包括防眩板、防眩网等结构形式。

  (七)桥梁防抛网

  桥梁防抛网主要设置于天桥或主线下穿的分离立交以及主线上跨铁路或等级较高的其他公路的分离立交上,用于防止杂物落在桥梁下方的道路行车道上,保证行车安全。它主要包括钢板网、焊接网等结构形式。

  (八)里程标(碑)、百米标(桩)和公路界碑

  里程标(碑)、百米标(桩)和公路界碑主要作用是标识出道路里程和公路用地界限。

  二、道路安全知识

  1、行走安全: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效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奔跑;没有行人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安全: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

  3、乘车安全:乘公共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在车上要抓好扶手,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防止扒窃;乘高速汽车要系安全带;不乘超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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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一、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 号2009年5月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3、《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5、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安全管理 1、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 4、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5、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 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1]5号)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 三、安全技术 1、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1日) 3、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4、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2007 年6月14日施行)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6、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04 年 7月 5日建设部令第 128号发布并施行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2014年10月25日施行)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 定(建设部令第17号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号令2011年5月24日) 五、建筑起重机械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六、消防 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3、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4、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号) 七、环境保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 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2013年6月29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4、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 八、安全培训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2013年8月19日修正) 九、安全费用 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 3、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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