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2020-03-18 16: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交通安全,涉及所有的社会人,只要有路、有车,就有交通安全的问题,所以,交通安全是一个涉及社会所有公民,永恒的,最广泛的论题。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说说换一个和交通安全密切相关的话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1、尊重人的生命,规定了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警察、医院的救治义务,尽可能地保护事故伤者的生命安全。

  一是规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伤者,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协助(第70条第1款);

  二是规定交通警察赶赴事故现场处理,应当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第72条第1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三是规定医院应当及时抢救伤者,不得因抢救费用问题而拖延救治(第75条)。

  2、实行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理。

  一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70条第2款);

  二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行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第70条第3款)。

  3、取消责任认定,重证据收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73条)。

  4、改革交通事故赔偿的救济途径。

  除自行协商、向保险公司索赔外,不再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而是规定对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74条)。

  5、路外事故,有法可循。

  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也要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予以办理(第77条)。

  6、重新定义了交通事故的概念,扩大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范围。

  与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道路交通事故定义相比,新定义有了明显变化:第一,交通事故不仅可由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第二,交通事故的定义和含义基本与国际接轨。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帮助到你。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