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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农村二手房出售合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2020-02-19 17: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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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知,如果一方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而二手房合同需要谨慎的事情也比较多,那么大家知道签订农村二手房出售合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签订农村二手房出售合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农村二手房出售合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相关证件要带全

  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房,签订合同时都要带齐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明材料

  2、户口问题要在合同中标注

  户口问题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也是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的问题。为了避免交易纠纷的出现,一定要在合同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日期。除此之外,还要在合同中标注违约责任,如果房主户口迁出晚于这个日期,则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3、不宜现金交易

  很多初次置业的购房者可能有所不知,相比当场交付现金,现金交易并不安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更为安全,且监管方便。

  4、“阴阳合同”要谨慎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了节省一部分的交易税费,很多购房者选择了签订“阴阳合同”。看上去“阴阳合同”为买卖双方节省了一笔交易税费,实际上,这里面的巨大风险才是最不能忽视的。

  为什么说“阴阳合同”的签订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呢?私下签订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买卖双方产生纠纷时,真正产生法律效力的只能是那份正式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的合同。

  5、妥善保管收据

  签订了买房合同并不代表交易就结束了,之后还是有可能发生交易纠纷,妥善保管好收据可以在交易纠纷出现时及时做出回应。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能同时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促进交易公平,相关收据、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双方共同签字,各自保留。如果签订的是收据,一定要确保收据信息详实、准确。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签订农村二手房出售合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签订农村二手房出售合同时要注意所谓的“阴阳合同”。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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