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出售咨询

我买的二手房楼上没有人住,但我的房子已经三次漏水了,已经三次对物业做出回应,都没有回复。我该找谁来弥补我的损失?我该怎么办

2022-10-28 07: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 楼上住户漏水漏到下面来了,可以根据遭受损失的程度估算数额与楼上住户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应对两方提起诉讼,以确定责任的归属,弥补遭受的损失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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