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为的认定
所谓垄断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3条的规定,垄断行为具体包括:
1、垄断协议;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垄断协议,也称为卡特尔,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或者采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和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形成的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下游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