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流程咨询

买了安置房,房子还没有转让。合同丢了怎么办?

2022-08-26 16:2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当事人遗失合同的,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所以合同丢失不影响合同效力,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可以重新补签合同或者重新订立合同
  • 房产合同丢失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在房产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 "购买安置房有以下流程:
    1、要先签订房地产的买卖合同
    2、签了买卖合同首付以后,再付三成的手续费;
    3、要去房地产的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4、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
    5、一方不去的话,要委托公证处作证;
    6、还需要递交开发商名下房产证原件,开发商法人的委托书等资料。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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