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流程咨询

通过中介卖了房子,买主把首付支付了,尾款用这套房子办的贷款,但是已经快半年了还没有放款,房子我不想卖了,怎么办算不算违约

2019-07-31 16:24: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贷款人违约会产生的后果:
    1、信用记录会产生污点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对于个人信用记录管理非常严格,主要制约个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关系,所以信用贷款一旦违约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污点,之后借贷人申请信用卡或银行贷款那是相当麻烦的,或是要承担相当高的利率,甚至银行直接不批。
    2、逾期还款滞纳金较高
    如果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首先会电话催收,并将借款人列入逾期名单,同时利率上浮,作为逾期滞纳金。滞纳金力度各家贷款机构不尽相同,如花旗银行,会在原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利息,而平安银行一般不会收取罚息,除非是恶意逾期还款。但小贷公司收取的违约金可能会还要多一些。
    3、逾期超过一定金额将走法律程序
    当信用贷款借贷人恶心逾期还款或根本还不上的时候,信用贷款机构或银行就会根据当时签署的信用贷款合同走法律程序起诉借贷人。
  • 三种贷款担保方式:
    (1)住房抵押贷款担保 以住房做贷款担保,贷款银行可接收的抵押物有:所购买的住房、借款人已经拥有(有产权)的住房。借贷双方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选择抵押作贷款担保方式,还需按规定到贷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并明确贷款银行为本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银行保管,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此特别提醒采取按揭付款方式的购房者,为了弥补损失,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发现利息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应及时提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就卖方来说, 一般卖方想违约不卖了,合同是不能履行了,只能解除合同,根据合同上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1、房子卖了没过户,现在能否要回来要根据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来确定。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不能要回房屋;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能要回房屋。
    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房屋是不能要回来的。虽然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发生转移,但是,买主可以根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卖主应当履行过户的协助义务。
    因此,也就不能要回房屋了。
    3、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仅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而且从合同法的角度讲,买主也无权依据无效的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因此,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卖主能要回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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