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流程咨询

您好,我是青浦区的,是城镇户口。2007年我和一个农村有宅基地的人共同出资建了一套房子,签了一个共建协议,明确东面是他的房子,西面是我的房子。后来两家人家闹了矛盾,不理睬了。现在,上海要拆违章,我们共建的房子超过了宅基地允许的面积(250平方米),我们两家加起来有400多平方米。现在,他在村里签字要拆掉我的房子,说我是违章。房子是两家人家一起造的,共同出资,共建协议写清楚的,怎么会说我是违章的!要违章也是两家人家一起违章!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帮助!谢谢!

2019-11-29 22:35: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户一宅,如果当事人所在的村没有进行旧村改造的,只能原拆原建,否则就可以以现在的宅基地换新的宅基地,再建房。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权益不同:

    1.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宅基地和责任田,特别是在城市化过程中,通过拆迁,可获得更多收益。

    2.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3.非农业户口的福利一般更好。比如养老金,非农业户口就要比农业户口多很多,并且沿袭多年,已经很成熟和完善,但农村养老金建立不满10年。还有医疗保险,农业户口参保的新农合一般只保大病,住院才可以报销,但居民和职工的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有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
  • 非农业户口是城镇户口,没有区别。
    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