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流程咨询

二手房交易双方已经在住房管理部门做了财务监督,但还没有通过住房,能否让买方先生存?

其它
2020-05-25 19:46: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屋的交易流程关于流程的的解释:  
    1、凡是有银行贷款的房子,交易的前提是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必须的)并把抵押注销后方可办理过户或更名手续。  
    2、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过户是以新的购房合同备案完成为结束(需要贷款的则需抵押),而开具新合同的条件是把原来抵押在银行的、购房者收执的、房产局备案存档的、以及开发商存档的全部的旧合同都统一给开发商后,开发商方可与新的购房者签订新的合同并作备案。这种交易方式更合理的说法应该叫做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转让,也叫合同更名,类似的交易主要受开发商是否同意更改合同的限制,新政策约定的所谓期房不得交易是没有影响的。  
    3、已有房产证的房产在产权过户登记时,同样需要把旧房产证原件、合同、申请表等相关资料上交房产局,并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当着房产局工作人员的面进行签字、盖手印(有共有人和需要委托的有其他要求)。  
    4、旁边的数字表示该工作所需要的工作日,“?”表示因不同的银行和中介公司有不同的时间等(后者偏差不大)。  
    5、有无房产证的房子,交易前均需要查档。  
    6、有证的房子过户肯定要评估,无证的但是需要贷款也需要评估(个别银行不要求)。评估的作用一是作为交契税的参考(必须的),一是贷款银行的价值参考。  
    7、房产交易时需要准备的资料:其实无非就是产权与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像房产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为节省麻烦,建议都带上。  
    8、贷款的需要补交:首期房款的收据、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贷款人收入或其他财产的证明资料。  关于二手房交易的费用结合上述的交易流程:  
    1、提前还贷在,大多数银行是不收取违约金的(只是大多都需要提前一个月作申请,极个别银行收取1-2个月的利息作违约金)。  
    2、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在交易过程中,开发商会收取一定的更名手续费(该费用无标准而且大多数无任何票据,可能是0也可能是10000。甚至开发商可以不同意更名——交易无法进行,只有办出房产证才能买卖)。  
    3、已有房产证的房子交易时必须交纳的费用:手续费:新房3元/建筑面积,二手6元/建筑面积。契税:取成交价与评估价的高者×
    1.5%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本(另有营业税、3%的契税只在非住宅的或者有特殊情况的房产交易时需要交纳)。  
    4、如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还需要交纳抵押登记费80元和保险费:房屋总价×贷款年限×费率。费率:6-10年是
    0.052%11-15年是.048%16-20年是.045%。  
    5、以上费用是不含任何劳务和服务性质的费用,如需委托中介公司的,将有以下费用产生:A、交易服务费费:成交价的2%B、如需按揭贷款的另收600元(或以成交价的
    2.5%收取)C、如果房产原来就是贷款未结清的、并且买方也需要办理贷款的,这样就会需要中介公司垫资帮助解押的,中介公司将收取垫资额3%-4%的费用,并且还有加急、公证等费用。  
    6、综上所述:一套有证的房屋过户,房产局方面收取的额度约为房价的
    2.%-
    2.5%之间,如需委托中介的、贷款的或解押的还有更多费用。
  • 土地买卖没有过户,当事人就不能从法理上拥有该土地,容易引起民事纠纷,因此当事人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 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证件:
    1、签订买卖合同(或其他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等);
    2、贷款审批。买方需要贷款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买方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银行批贷;
    3、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证件主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本、买卖合同。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 二手房:①卖方委托出卖②买方委托购买③买卖双方签署《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④买方支付定金及首期或全款做资金监管⑤买方申请按揭贷款⑥卖方赎楼、注销抵押登记,收取定金⑦买卖双方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并递交过户申请⑧缴纳房地产交易税费⑨买方领取新房地产权证,解除首期款或全款监管⑩买方办理抵押登记,银行发放贷款办理交楼及水.电.煤气.等过户备注:
    1.交易物业无抵押,无步骤⑥中赎楼、注销抵押登记内容。
    2.买方一次性付款,无步骤⑤⑩,步骤④⑨中的“首期款”为定金外全部楼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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