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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2018-10-18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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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其基本要求是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坚持晚婚、晚育,对于国家来说,有利于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对于个人来说,有利于青年的健康、工作和学习。那么,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1、申办人先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领取两级婚育情况证明样本,女方回原籍出具两级婚育情况证明。

  2、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3、申办人凭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同时带历次离婚证和加盖查档章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男方存档处出具的男方婚育情况证明、女方原籍出具的两级婚育情况证明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申请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男方单位在《生育服务证》上签署意见(注明“初婚一胎”或“再婚一胎”,经办人签名)并盖章(男方档案在本单位的,盖本单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盖职介、人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盖户籍地居委会章)。

  4、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5、如计划生育服务证已遗失,可拿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

  二、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大家对于“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这一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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