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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流程

2018-12-27 15: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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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家长朋友都知道,自己宝宝出生上户口要趁早。那么,出生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流程,是怎样?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部门,是哪些?计划生育证明与准生证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出生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递交申请。对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材料。工作人员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出生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计划生育服务证》;

  4、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5、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及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无证或无审批表的,提供再生育证明材料。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的,另需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及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的证明;

  6、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按男女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7、拟入户子女1岁以上(含1岁)的,提供女方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二、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部门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XX市计划生育证明》:

  1、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

  3、办理随迁入户的。

  (二)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属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人员的,其《XX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

  (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手续拟生育第一胎人员、生育第一胎人员拟办理少儿医保手续的,其《XX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四)办理其他事项人员中,女方为深圳户籍人员的,其《XX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女方为非深圳户籍人员的,其《XX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深圳户籍未婚或离异男性的,其《XX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为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三、计划生育证明与准生证的区别

  1、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也是国家计生免费服务项目的凭证一是本绿色封面的本子,跟结婚证大小差不多,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用到。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到当地乡镇政府的计生办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有效期为0.5-1年,不同地域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

  2、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是用于入学、就业等的证明,证明未婚未育未收养子女或者已婚已育以及字据情况等,有格式文本,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所在乡镇的计生办免费领取,首先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盖章,然后到镇计生办盖章,最后到省级主管部门计生局盖章。

  3、两者的作用的内容都不相同,根据需要办理。

  计划生育证明是不是准生证?答案就是不是,计划生育证明和准生证是有区别的,计划生育证明比准生证涉及范围更广,准生证只是单一准予生育的证明,两者的内容也不相同,所以计划生育证明并不是准生证,两者不能混淆。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出生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流程,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部门,以及计划生育证明与准生证的区别。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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