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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职工是否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假

2018-12-2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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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职工结婚会有婚假、怀孕会有产假,那么,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怀孕了,未婚职工是否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假呢?计划生育休假相关规定,有哪些?在我国计划生育假带薪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未婚职工是否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假

  未婚职工是不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假的。

未婚职工是否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假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依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另外,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二、计划生育休假相关规定

  1、法定婚龄婚假为3天,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2、正常平产产假90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 15天;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领了《独生子女证》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3、流产:怀孕不满7个月流产时,根据医师意见,给予30天以内的假期。

  4、男职工结扎输精管,给假20天;女职工结扎输卵管,给假30天;上避孕 环,给假7天;取避孕环,给假3天;第一次人工流产,给假15天,从第二次起,人工流产按病假处理;带环怀孕人工流产,给假15天。

  5、根据《湖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两年以内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人 工流产的女职工,根据科室情况,可奖励计生假7天;男职工的妻子生育第一胎,可享受15天陪产假。

  第二胎生育政策(与我们有关的) 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经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4、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5、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6、再生育子女的间隔和年龄条件:生育妇女必须在25周岁以上,生育间隔 必须在4年以上。但晚育的,生育间隔可以为2年,生育妇女超过28周岁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男方再婚只一个子女,女方无子女的,女方必须达到25周岁以上。

  三、在我国计划生育假带薪吗

  我国大部分计划生育假是带薪的,例如女职工休产假的时候,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定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就相当于工资。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未婚职工是不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假的,若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怀孕,也是没有办法享受计划生育假,因为其违反了计划生育规定。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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