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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能领多少钱

2021-08-1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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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失业期间,劳动者会暂时的失去经济来源。那么经济来源除了靠存款还有失业保险。对于失业的劳动者来说,能领多少钱是最关心的问题。失业保险是劳动者在职期间向公司缴纳一定的金额。那么失业保险能领多少钱?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失业保险能领多少钱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二、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失业保险的关系转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

  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失业保险能领多少钱的相关问题。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的人在提供失业证明后可以领到的保险金,自己必须每月缴纳一定的金额,且要交满一定的时间,只有这样才能在失业时领到钱,以保障自己失业期间的生活。若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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