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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移申请书怎么填

2021-08-2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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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迁移,需要当事人到派出所申请,申请的时候,同时要填写相关户籍迁移申请书。那么户籍迁移申请书怎么填?填写个人信息、户籍所在地、办理迁户理由。户籍迁移办理材料是什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户籍迁移申请书怎么填

  1.填本人基本个人信息(姓名、性别、住址)

  2.原先户籍所在地

  3.办理迁户的理由

  二、户籍迁移办理材料

  需提供书面申请、本人及被投靠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属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

  2. 因住房调整要求入户的,需提供合法的房产证明、单位分房证明或单位租赁合同及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该房屋的产权证明、直系亲属证明。属拆迁、回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回迁证明。

  3. 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需提供入户人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和生效书)或房屋变卖、被屋主收回的相关证明,合法住所证明,房管部门出具在本市无房屋产权证明。

  4. 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辞职、解聘的证明、工厂倒闭的证明,合法住所证明、单位证明,房管部门出具在本市无房屋产权证明。

  5. 在本市无房产及直系亲属投靠无法落户要求迁入单位职工集体户或街(镇)公共集体户的,房管部门出具在本市无房屋产权证明。

  街(镇)公共集体户内成员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或不再符合街(镇)公共集体户落户条件的,应当及时将户口迁出公共户,迁入实际居住地址。

  属本条第(一)款第3、4情况或应迁往实际居住地又拒不迁出的,经公安机关调解告知后原住户仍不肯迁出的,公安机关可凭调查材料,依职权将其户口迁往其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街(镇)公共集体户内。

  三、户籍迁移办理流程

  1.符合市区内户口迁移条件的人员,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2.户口簿上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人员的关系,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做相应变更。

  3.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全户迁出时,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户籍迁移申请书怎么填的相关内容。户口迁移是个严肃的事情,是不允许随意进行迁移。现在法律允许的户口迁移仅限于投靠父母、投靠子女以及夫妻投靠等。其他都是不被允许的。若你对于这个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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