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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吗

2022-10-0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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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一般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但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原告经居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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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吗

  在一定条件下,女方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传票

  起诉离婚另一方一般7日内接到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找法网提醒您,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夫妻感情破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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