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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办理后多长时间可以转让

2020-11-18 14: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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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应的资料去进行办理,同时在办理的时候,有时候他会有相应的规定,说不能够进行转让,那么多长时间可以转让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不动产权证办理后多长时间可以转让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不动产权证办理后多长时间可以转让

  不动产权证过户流程分两种情况:1、买卖双方无贷款: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房将尾款结清给卖方。2、买卖双方均有贷款:首先对买方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三方共同见证还清卖方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核结束,买方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买卖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不动产权证办理后多长时间可以转让

  二、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有权证、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商品房购销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不动产权证办理后多长时间可以转让的相关内容,如果需要转让不动产权证书的,要满足转让的时间条件。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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