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房子之后,大家一定要及时去办理不动产权证,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才能证明你是房屋的拥有者,如果以后需要转手卖房也是需要不动产权证的。那么不动产权证怎么办理,办理资料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不动产权证需要的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民法典办对房屋物权需要办理登记作出规定,但对什么时候取得房产证没有作出规定,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一般30天内发给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二)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三)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五)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不动产权证怎么办理,办理资料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不动产权证具有重要的作用,大家买好房子之后一定要办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