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咨询

我妈妈去世了,之后她户下原企业分派的公有住房开展大城市更新改造,我爸爸支付先买下来了产权年限,获得了还建房一套,如今我爸爸想立过遗书,把房屋交给我,我想问一下那样的遗书如何立?另一套我爸爸户下的房屋,我爸爸也想一并留有帮我,如何立那样的遗书,感谢!!!!

2020-05-04 15:4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遗嘱处分财产是遗嘱人的权利,并不需要子女或者其它继承人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