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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2020-03-19 16: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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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的规定符合一定的条件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践中确实有人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可能有些人此前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不知道如何提取,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合肥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一、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

  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5、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离休、退休的;

  8、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附加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2、职工符合本办法基本条件第1、2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合肥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二、合肥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1、通过安徽政务网网站(点击进入)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三、合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未婚证明(有效期一个月)

  4、租赁纳税发票原件,由合肥市地税部门出具

  5、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租住住房购房合同和网上备案确认单复印件一份

  6、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7、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当前承租连续满一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合肥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并不复杂,大家可以好好熟悉一下上述流程。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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