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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办理网点

2020-03-18 16: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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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的使用可以说是减轻不少小伙伴贷款买房的压力,但是住房公积金能够使用的对象一般是在职职工,而且在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应担保。那么大家知道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办理网点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办理网点

  1、花园街营业部服务点:可受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办理网点

  2、政务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

  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3、东区铁路分中心服务点

  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公积金个人办卡申请、提前还款、业务咨询;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三孝口支行、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4、经开区管委会服务点

  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5、建行三孝口支行服务点

  可受理与建行三孝口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6、徽行长江路支行服务点

  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限转账方式为个人住房公积金卡);与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首付款缴存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徽商银行专户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7、肥东县管理部

  可受理肥东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8、肥西县管理部

  可受理肥西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9、长丰县管理部

  可受理长丰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10、庐江县管理部

  可受理庐江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办理网点”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理网点包括花园街营业部服务点以及庐江县管理部等十个。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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