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乡下的家里举行了一次宴会,并互赠订婚礼物。在一起一年多后,这位女士下班后不想回家。她回电话说她不想住在一起。电话联系不到她。现在我们该怎么做才能让对方归还订婚礼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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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包括:
1、领取
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的;
2、未领取结婚证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虽然未领取结婚证,但男女双方已经
同居生活,如果严格按照婚姻法解释二中关于返还彩礼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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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的情形主要有:其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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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