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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正在诉讼经济纠纷案件。法院已经受理了。我申请了财产保全,支付了财产保全费。法院冻结了被告的工资卡。现在还没有结束。被告以换卡为理由重新发行了工资卡。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申请的财产保全受法律保护吗?

经济犯罪
2021-05-04 11:5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
    (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 是否申请财产保全由起诉人自己决定。法律不强制原告起诉时候必须申请财产保全,只规定原告起诉时候申请财产保全的,对于情况紧急的,应该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该立即开始执行
  • 诉讼保全一般是由当事人在起诉以后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在起诉的同时,向人民法院采用书面方式提交书面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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