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咨询

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如何继续上诉

其它
2022-03-28 08:0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能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上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
  • 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作了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如果当事人对裁定驳回不服,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及《最高法院解释》第63条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