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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2022-06-08 14: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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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离婚案件中,很多纠纷都是因为财产的分割而起的,很多夫妻就是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走了诉讼途径,那么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诉讼分割财产的原则:

  (一)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二)男女平等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四)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五)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二、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五)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收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的法律知识。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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