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我来自四川,我的丈夫来自安徽,因为安徽的计划生育比较严格,所以我们的结婚执照在四川办理,孩子的账户也在四川,所以我应该去那边的家庭管理。

公司税务
2020-09-02 12:07:33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你好 年满18周岁以后 不能在主张抚养费了 ,不满18周岁以前 可以起诉主张抚养费
  • 你好,你父亲的要求不合法,也不合理;你可以拒绝。
  • 协商不了,只能起诉
  • 根据起诉人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应证据进行判决
  • 你好,一般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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