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彩礼10万,2018年1月18日登记结婚,3月24日举行的婚礼,共同生活了半个月左右,彩礼引退了吗? 归还的话,要归还多少?

2020-11-14 21: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离婚的,男方可以为自己争取到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至于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已经登记结婚,形成了夫妻关系,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但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

    2、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但没有一起生活,符合《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第二款“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在离婚时,如果主张返还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的。
  • 你好,彩礼退还一般是以下三种情形,第一,没有结婚的。第二,结婚没有共同居住的。第三,支付彩礼后男方生活贫困。建议你们双方协商,协商不了去法院诉讼解决。
  • 一般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较长时间,离婚一般不会退彩礼的,如果领证没有同居的,可以不退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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