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份在长春车展上汽车4S店签署了购车协议,交了一万元订金,承诺了十月末交车。现在我问汽车4S店说到十月末沒有车,发车時间已要过汽车4S店得出的回应一是退还订金二是要我等候。出現这类状况我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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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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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的退还,要看双方具体的约定,或给付人的违约是否给收受方造成损失来决定是否应该退还订金。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被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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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签订了合同,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违约,不可能退全款。根据首付款交付的方式不同,结果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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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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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尽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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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车祸的,可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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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