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咨询

签署的承诺书有效吗?我们仍然要做出无休止的承诺。

其它
2022-03-01 19:3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 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的要约
  • 有效承诺的条件有:
    1、承诺有必要由受要约人作出,原则上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也可以以实际履行作出;
    2、承诺有必要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3、承诺有必要与要约的内容完全相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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