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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多久失效

2020-12-1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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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保险相信大家都知道,对于汽车保险来说,汽车保险在购买的时候需要按照自己的需求来进行购买,例如说可以购买刮蹭险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等等,那么对于汽车保险的理赔来说,多久它才会失效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汽车保险理赔多久失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汽车保险理赔多久失效

  交强险理赔期限参考如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

  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2、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3、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如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汽车保险理赔多久失效

  二、汽车保险怎么买最划算

  1、首先购买交强险;

  2、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第三者最为重要。毕竟,汽车毁了可以不开车,但是,他人的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

  3、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辆商业险的主要保险,它主要功能是赔偿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内人员伤亡的保险,一般每个座位的保额为1-5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对于车主们都很重要,因为在车内的人员一般都是自己身边重要的人,为他们买一份保险的安全,也是必要的。

  4、车损险:新车难免磕磕碰碰,新手开车需要购买车损险。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5、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结合自己的需求购买,如果采用全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新车,本人又是一名新手,为了减少损失,可以考虑购买除自燃损失险外的所有投保内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汽车保险理赔多久失效的相关内容,汽车保险如果理赔失效的话,是不能够进行理赔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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