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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特征

2021-04-08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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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之后,施工方就会按照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施工,完成工作目标,但是大家知道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特征吗?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特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特征

1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即主要作为基本建设工程的各类建筑物、地下设施附属设施的建筑,以及对线路、管道、设备进行的安装建设。

2合同的主体存在限制。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有限制的,承包人只能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资格的人。

根据法释[2004]14号第一条的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登记的,或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该司法解释第5条确认,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当事人请求按照合同无效处理的,不予支持。

3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型。由于建设工程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工程建设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较大,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上,就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的色彩。

4建设工程合同的要式性。即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要件有特殊要求,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第一、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第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纠纷。

  第六、应当明确约定材料设备供应。

  第七、不可抗力要量化。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

  第八、运用担保条款,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制度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也应该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九、约定违约条款应当注意的情况。应当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的数额和计算方式,要具有可操作行,以防止事后争议。

第十、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应当注意事项。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签约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计价方式不同可分为什么

按计价方式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特征的法律知识,建设工程合同有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存在限制、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型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要式性的特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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