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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是什么

2022-11-05 18: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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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是合同标的物的不同以及合同主体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30%的部分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是什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上限具体是多少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如下:

  1.合同标的物的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即合同标的物是不动产物,包括民法意 义上的完全不动产物和大部分类不动产物,而承揽合同完成的工作则不构成不动产的,即标的物一般是指动产。

  2.合同主体的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为特殊主体,法律对承包人有特殊要求,即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而一般承揽合同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为一般主体。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上限具体是多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首先要看合同双方有没有在合同中实现约定违约金,如果约定了的,且在违约责任发生后,约定数额未高出实际损失的30%,则约定违约款有效,若约定违约金数额小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提高违约责任金。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额的,则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双方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找法网提醒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进行解决;如果是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情况,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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