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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标准的确立原则有哪些

2021-08-25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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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赔偿,一般是我们了解到的是冤假错案的当事人,等到法院查明事实之后,判决无罪释放,这个时候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标准的确立原则有哪些?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家赔偿标准的确立原则有哪些

  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国家赔偿法规定: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标准的确立原则有哪些

  二、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1、时效问题不可忽视

  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切勿因过了时效而失去了胜诉权。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您应当知道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2、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国家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故意是伤害罪的形态

  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

  易言之,在伤害对象与死亡者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应根据行为人对死亡者的死亡是否具有预见可能性以及有关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认定是否伤害致死。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国家赔偿标准的确立原则有哪些的法律知识,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若那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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