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时,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这就是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申请程序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国家赔偿的申请流程:
(一)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二)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
(三)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四)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国家赔偿中的司法赔偿部分实行“法定赔偿”的原则,即只有上述列举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属于赔偿范围的,才可以申请司法赔偿;超过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范围的赔偿申请,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受理。实践中常见的超过赔偿范围的赔偿申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纪检、监察部门作出处分决定后又予撤销的;
(二)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又经再审程序改判的;
(三)民事判决执行不能的;
(四)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的民事部分执行不能的;
(五)民事案件经再审改判后执行回转不能的;
(六)其他非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造成损害的情形。
赔偿申请书的格式如下:
(一)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身份信息,受害人是公司的,载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申请赔偿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时间以及呈送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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