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咨询

刑事拘留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吗?

国家赔偿
2020-07-21 18:23: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
      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根据《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1)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6)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7)反国家规定我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8)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对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造成的人身权益损失,即可以主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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