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咨询

律师您好,2013年4月10日因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24日被逮捕,2014年1月27日被保释候审,2014年4月22日发布的刑事裁定,检察院以法律法规变更为由撤回起诉。在我这样的情况下,你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刑事辩护
2022-05-17 18:0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坐牢5年改判无罪后,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 拘留后未批捕是不能获得国家赔偿的,对于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可要求国家赔偿的情形有以下二种情况: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2、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事拘留能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包括: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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