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咨询

有人欠我200万元。我因收债而被拘留。一审被判处一年半徒刑,实际刑期为一年半。二审被判无罪。现在债务人已经在网上逃走了。请问,我能为这200名全能者申请国家赔偿吗?

国家赔偿
2022-07-19 09:10:3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国家赔偿的项目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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