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咨询

我请了很长时间的病假,没有去上班。我的单位称之为“吃劳动保险”。去年,我的月薪是540元,远远低于省市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今年单位为我缴纳的社保,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只扣除72元。根据我去年的年收入,这应该是单位今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我想问的是,在我的情况下,支付的社会保障水平远低于国家规定的省市雇员应支付的最低水平是否合理?

2022-03-19 07:3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的部分。《最低工资规定》第6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
  • 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的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只有职工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才可以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最低缴费基数。社保标准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 你好,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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