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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资金认缴期限规定

2019-02-18 17: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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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随着我国对于设立公司政策也是越来越多,为了鼓励大众创业,现在注册资金缴纳制度也改成认缴。当然股东在认缴注册资本的时候要实事求是,因为认缴是有一定的期限,在在期限之类要把注册资本补齐。那么注册公司资金认缴期限规定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注册公司资金认缴期限规定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需要及时缴清但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注册公司资金认缴期限规定

  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部分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均是向社会公众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该个公司的信用评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

  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

  因此对于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就可以了。

  三、注册公司资金认缴期限过了的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注册公司资金认缴期限规定、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以及注册公司资金认缴期限过了的责任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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