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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注册公司认缴期限最长为多少年

2019-02-18 17: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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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社会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成立公司,而要使一个公司成立并且运作,那免不了注册一个公司。那么,股东注册公司认缴期限最长为多少年?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基本含义,是什么?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有什么后果?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股东注册公司认缴期限最长为多少年

  跟公司的存续期一样长。如果公司存续期是长期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写一个申报就可以了现在不关注这个实缴期限的问题了。

股东注册公司认缴期限最长为多少年

  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基本含义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三、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有什么后果

  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股东注册公司认缴期限最长为多少年,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基本含义,以及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有什么后果。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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