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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转租合同效力如何

2020-04-07 17: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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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转租也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中一种,转租合同生效条件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也是差不多的,除此之外,更是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那么大家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转租合同效力如何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转租合同效力如何

  网友问题:

  律师,我碰到一件房屋转租纠纷。我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将一间外地的临街门面出租三年给一个人经营餐饮,一年收一次租金,先付租金后使用门面,租金汇到我指定的账户中。租赁合同未约定转租内容。想不到的是:前不久,我们的这份租赁合同被人民法院判定解除;租赁人在六个月前将门面转租给了另外一个人经营服装,该次承租人接手后投入了十多万元的装修费用。我想问律师您的是:我这门面的转租合同有效吗?我可申请人民法院要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转租合同效力如何

  律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条司法解释明确房屋转租合同关系中,如果转租期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部分无效。但是,当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另有约定还是依约定。

  上述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一条给了出租人六个月的异议期,如果出租人知道了转租事实,但未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无权要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双方约定了联系邮箱,承租人在转租前向出租人征询了转租意见,且在转租后向出租人发送了转租合同,说明出租人已知悉,但出租人未在知悉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异议,其丧失异议转租合同无效的资格。

  因此,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效力应当分别审查,即分别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合同效力进行各自审查。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或被解除,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并不当然无效。

  二、房屋转租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尚未终止

  2、经出租人同意。所谓经出租人同意,既可以是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表示允许承租人转租,也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但是,无论何时同意,均应当采取明示的方式,不可以默示同意。

  3、次承租人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4、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转租合同效力如何”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转租合同效力与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当然是区分开来的,不能混淆一谈。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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