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民事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2021-08-17 1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生活中,我们都处在民法中。例如,婚姻、继承、债务等等。强制执行在现实生活也有不少例子:老赖。老赖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当事人未能及时履行法院等机关所做出的决定,导致信誉受损,处罚轻则及时偿还,重则受到更严厉的处罚。那民事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民事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申请执行人超出上述期间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应主动释明及适用执行时效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反之,被执行人没有对申请执行时效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应主动释明及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另一种情况,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全部或部分义务后又以超过执行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民事诉讼程序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6、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三年之内。

  7、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民事诉讼中止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民事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民事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在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但若是未能及时地进行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重新向法院进行申请。只不过法院会斟酌考虑是否受案。若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