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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个人怎么写

2021-08-2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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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执行可以由当事人来进行申请。当事人需要准备充足的资料,向人民提交申请表以及资料。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资料来进行判断,若是符合强制执行的要求,则判决强制执行。那么强制执行申请书个人怎么写?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个人怎么写

  申请人基本信息

  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xx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年*月**日

  二、强制执行的期限

  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

  (一)起诉和受理

  1.起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方式,应当以书面起诉为原则,口头起诉为例外。在工程实践中,基本都是采用书面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状中最好写明案由。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法院将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工程实践中常用的有两类:一类是购买建筑材料可能遇到的买卖合同纠纷,包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试用买卖合同纠纷、互易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等;另一类是工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受理

  《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审理前的主要准备工作如下:

  (1)送达起诉状副本和提出答辩状

  诉讼文书送达方式有6种:①直接送达,是最常用的一种送达方式。②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将诉讼文书依法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③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委托其他法院将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④邮寄送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速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签收人是受送达人本人或者是受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签收人应当当场核对邮件内容。签收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当场向邮政机构的投递员提出,由投递员在回执上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签收人是受送达人办公室、收发室和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与受送选人同住成年家属,受送迭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邮件后的3日内将该邮件退回人民法院,并以书面方式说明退回的理由。⑤转变送达,适用转交送达的受送达人是军人、被监禁人员、被劳动教养人员,由该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送达。⑥公告送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固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组成合议庭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或藉口头告知。

  普通程序的审判组织应当采用合议制。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二)开庭审理

  1、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景。

  2、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法庭辩论的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辩论,对有争议的问题逐一进行审查和核实,借此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正确适用法律。

  3、法庭笔录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为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4、宣判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同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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