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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吗

2023-02-2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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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唯一住房可以查封,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是如果唯一住房已经设立抵押权,可以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撤回。

夫妻共同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吗,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撤回吗

  一、夫妻共同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吗

  夫妻共同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为此,某些被执行人错误地认为,其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不可能拍卖其住房,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因此,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即便是被执行人只有一处住房,法院仍然可以强制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撤回吗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撤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强制执行履行期限多长时间

  找法网提醒您,强制执行履行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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