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财产,不是不强制执行,而是暂时中止执行,等有财产的时候再恢复执行,法院也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催促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没有财产,不是不强制执行,而是中止执行,等其有财产的时候再执行。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提出申请,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
(2)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申请复议(对强制执行裁定有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