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咨询

我和以前的公司发生的工资纠纷已经进行了仲裁程序,仲裁调停书上说如果公司不履行支付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是什么?法律文件和执行有什么区别吗?只给我文件,不保护我的权益吗?

仲裁
2021-03-22 19:5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仲裁庭的调解书和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如果对方不执行,劳动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1)申请。准备好申请执行书、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

      第
    一、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
    二、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案件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第
    三、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内未执行的,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四、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或者移送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强制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交付的财产或单据的措施。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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